郑州市清洁供暖奖补政策出台
郑州市市政府近日印发《郑州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017—2020年)》和《郑州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示范项目资金奖补政策》,全力推进清洁取暖、集中供暖工作。 根据《郑州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020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清洁取暖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郑州将加快集中供热建设,鼓励发电企业进行供热改造和工业余热利用,积极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和热源厂煤改气工程,扩大供热能力;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开展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工作,新增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热能力1500万平方米,三年分别完成区域集中供热能力500万平方米。
同时,城区、县城和农村清洁取暖率均达到100%,在完成2017年省下达电代煤、气代煤民生工程8万户基础上,2018年重点推进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电代煤、气代煤工作,争取完成全市散煤取暖清零任务。
建筑能效提升方面,新建建筑全部按照一星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且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必须达到二星级及其以上标准,鼓励建设单位申报高星级设计评价标识和运行评价标识。
郑州还将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小区、居民楼院、商场、酒店、企事业单位等区域,加快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区域集中供暖。力争2019年底前华电富士康、新密市妇幼保健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成投产。
《郑州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示范项目资金奖补政策》也同步发布。按要求,纳入市政集中供热系统的热源清洁化改造、集中供热能力提升工程及其配套热力管网工程、配套燃气管网采暖工程等建设项目,依据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评估金额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新建建筑项目强制性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鼓励项目业主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依据项目确认年度,依次按照5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三个档次进行奖补,且单个项目分别不超过1500万元、1200万元和1000万元 (可同时享受市级其他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