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正式出台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标准
目前,我国专门出台生物质锅炉排放标准的省市基本没有,近期也只有吉林有相关动态。但是十三五规划中对生物质这种可再生能源的重视,使得多地纷纷加足马力,开始重视生物质锅炉的推广。上海等地如今也在征求相关标准的制定意见,而《天津市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快了一步,已于2018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
不过大家要注意,所谓“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不是生物质直燃锅炉,其燃料是经过特别加工的成型颗粒、压块之类的燃料,环保且热值高,利于燃烧。
《天津市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规定,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30mg/m3、氮氧化物150mg/m3、一氧化碳2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烟气黑度小等于林格曼1级。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天津市生物质锅炉约60余台,其中蒸汽锅炉约18台,采暖锅炉约35台,生物质燃烧机约10台。全市的生物质锅炉由于燃料质量参差不齐、锅炉改造不规范、污染治理设施安装不到位等问题,污染物排放情况复杂,环境监管难度很大,需要进一步规范。
该生物质燃料锅炉标准的出台,一方面可以为加强生物质锅炉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淘汰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燃烧设备;另一方面可以规范市场,鼓励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生物质锅炉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另外,此次还同时出台了铸锻工业、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也于2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