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物质锅炉年底前须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19-07-24
为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全面提升空气质量,扬州市下达了今年年底前锅炉整治要求。燃煤锅炉整治一直都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一大重点。根据我市2019年度锅炉整治工作任务清单,今年年底之前,扬州一共要完成3项任务:
1.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替代或者淘汰;
2.全面完成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3.燃气锅炉按照氮氧化物(NOX)排放限值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其它指标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执行。
其中,燃用成型生物质必须使用专用锅炉,需要做到禁止掺烧煤炭等其它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切实做到达标排放。10蒸吨/小时以上的成型生物质锅炉必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仪器,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此外,位于城市建成区成型生物质锅炉须实施超低排放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