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2019-01-10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制定并落实供热衔接方案,在确保供热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清洁供暖方式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2018年12月底前,淘汰行政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城建成区淘汰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各县区开展排查工作,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
2019年9月底前,完成市区及县城建成区燃煤供暖锅炉和其他区域65吨以上燃煤锅炉(阳泉市热力公司热源厂4台、盂县热力公司4台、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台)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
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