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
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在完成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的基础上,根据空气质量改善要求,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20年10月1日前,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在取缔淘汰燃煤锅炉的同时,质监部门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参与)
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市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以及位于县城建成区的燃煤供暖锅炉、生物质锅炉于2019年10月1日前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全市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80mg/m3,鼓励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内的燃气锅炉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mg/m3。(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
加速实施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全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0公里(蒸汽为介质)和供热半径20公里(水为介质)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