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生物质部分)
2018-05-03
黑龙江省是农业和林业大省,拥有耕地2.4亿亩、林地近4亿亩,正常年份农业和林业生物质可收集利用量约分别为9000万吨和960万吨。
生物质能发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等中心城市周边地区,鸡西、双鸭山、鹤岗、绥化、抚远及农垦等粮食主产区,规划布局一批以秸秆和粮食加工剩余物为原料的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在牡丹江、黑河、伊春等林区,建设一批以林下剩余物、废弃菌袋等为主的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加快燃煤与生物质耦合发电关键技术研发,选择有条件的燃煤电厂进行秸秆掺烧改造试点,降低电厂煤耗,减少生物质直接焚烧污染。开展生物质气化发电、沼气发电试点示范。到2020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65万千瓦,年消耗各类生物质资源13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