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生物质能部分)
以生物质能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宜气则气,推动生物质能资源规模化和市场化开发,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力争到2020年、2030年,生物质能年利用量分别相当于替代515万吨标准煤、1010万吨标准煤。
1.生物质发电
科学分析各类生物质资源量,统筹协调生物质资源多种利用途径,根据生物质资源特性、分布特点,结合城乡用能需求,合理制定生物质能发电发展目标和项目布局。力争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30万千瓦;到203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
(1)科学规划布局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
在鲁西北和鲁中地区农作物秸秆集中区、鲁南林木产品加工聚集区、胶东半岛果树枝桠柴资源丰富地区,科学规划布局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新建项目原则上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设计、建设;结合用热需求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对已投运农林生物质纯发电项目进行供热改造,积极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为城乡居民及工业园区供热。到2020年、2030年,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50万千瓦、350万千瓦。
(2)安全规范建设垃圾发电项目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原则,根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在确保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前提下,规范建设垃圾发电项目,统筹解决大中小城市、县城及其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短缺、生活垃圾量大、人口密度高的地区,合理布局独立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在生活垃圾填埋场,规划布局填埋气发电项目。鼓励对污泥、造纸废弃物和黑液等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发电利用。到2020年、2030年,垃圾发电装机分别达到70万千瓦、100万千瓦。
(3)合理确定沼气发电规模
依据畜禽养殖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造纸、酿酒、印染、皮革厂等企业工业有机废水规模,配套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合理确定向周边用户供气规模,积极发展余气发电工程。到2020年、2030年,沼气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0万千瓦、50万千瓦。
2.生物质成型燃料
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工业供热和民用采暖等领域推广应用,为工业生产和学校、医院、宾馆、写字楼等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供应热水和蒸汽、开展集中供热,为农村提供炊事和采暖燃料。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基地,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生物质资源收集以及成型燃料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的产业体系,保障生物质成型燃料规模化、可持续利用。到2020年、2030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力争分别达到150万吨、300万吨。
3.生物质燃气
结合新农村社区、美丽乡村建设,在农林剩余物资源丰富、农村经济条件较好、居住较为集中的乡镇、村庄,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有机废水处理设施周边,建设大中型沼气、气化等生物质燃气制备工程,开展发电、集中供气等利用。鼓励对沼气等生物质燃气净化提纯压缩,作为管道燃气或车用燃料,实现生物质燃气商品化和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2030年,生物质燃气年利用量力争分别达到11亿立方米、13亿立方米。
4.非粮生物液体燃料
按照“不与民争粮、不与粮争地、不破坏环境、不顾此失彼”的原则,合理开发荒山荒地、盐碱地、黄河故道等边际性土地,种植能源林和甜高粱、菊芋等能源植物,推进非粮生物燃料乙醇和纤维素乙醇生产试点,发展与功能糖等生物炼制相结合的燃料乙醇技术与工程示范,降低生产成本,力争早日在我省形成规模化生产和应用。加快推进生物柴油技术研发,逐步建立餐饮等行业废油回收体系,科学引导和规范以餐饮业和废弃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的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积极开展非食用木本油料作物生物柴油产业化示范,探索开发非食用草本油料和微藻资源制备生物柴油,支持生物柴油推广使用。继续推进济南、枣庄等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力争年利用量保持在120万吨以上。
5.生物质分布式能源
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发展生物质气化和沼气等集中供气、采暖制冷、生活热水、电力多能联供系统,就近开发、就近利用,为周边居民和用户供应绿色能源,改善生产生活水平,增强供需协调能力,提高生物质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