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全面治理35吨以下燃煤型锅炉
分类整治燃煤锅炉是目前,也是截至2019年江苏省的目标。江苏近期印发的《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指出,2020年,各类能源资源供给能力达到3.8亿吨标准煤左右。严格管控新增锅炉,全省城市建成区和其他禁煤区,禁止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关于锅炉治理,江苏锅炉方向如下:
1、支持发展秸秆成型燃料,推广符合排放标准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替代燃煤锅炉。
推动生物质能多种方式利用,鼓励生物质发电、制气、液化、造粒利用。在农作物主产区和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有序布局建设装机规模与资源总量相匹配的生物质发电项目。
2、鼓励工业企业以天然气替代煤炭、柴油、燃料油,推进工业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或燃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
优化居民用能结构,继续加大居民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用气保障力度,全面消除民用散煤。到2020年,江苏省天然气利用量力争达到350亿立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