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废危废焚烧系统烟道式余热锅炉运营中需要注意的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危废焚烧余热回收利用锅炉建设期间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及汽车尾气,通过地面硬化处理、对扬尘发生量大的部位采取喷水雾法降低扬尘,对运输道路及时洒水清扫;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污染物为焊接烟尘切割粉尘及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及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的限值要求。
2、废水。余热锅炉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小仓房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有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小仓房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需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南淝河河,对地表水质影响不大。
3、噪声。危废余热炉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来源主要是施工噪声,通过加强管理,控制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设备选型、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和经过距离衰减后,预计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施工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定期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气包装物由施工单位交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运营期间的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分类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市容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一般固废由公司回收后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暂存在厂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送往有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