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煤降氮行动继续,大气质量显著提升
2013年以来,北京大规模开展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民用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等三项工程性减排工作。作为压减燃煤的必要举措,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和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通过提升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占比,淘汰煤炭、重油等高污染能源,达到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
同时,北京市按照由点到面、由内向外的原则,在实现城六区燃煤锅炉基本“清零”的基础上,又在远郊区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并且将燃煤小散锅炉、民用小煤炉等燃煤设施也纳入了治理范围。通过压减燃煤,本市年度用煤量提前一年完成原定目标,从2012年的2300万吨压减到2016年的1000万吨以内。
经过4年努力,到2016年底,北京市共淘汰2.44万蒸吨燃煤锅炉,核心城区取消9.5万户居民采暖用煤,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城乡结合部地区实现了7.5万户民用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农村地区完成了663个村散煤改清洁能源,全市共完成43.5万户散煤治理。
为促进氮氧化物减排、从源头抑制氮氧化物生成,2016年开始,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为促进改造工作,2016年6月4日,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家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对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进行补贴,根据治理效果,实行差别化补助。
截止到2016年底,北京市共完成近1万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而根据2016年低氮改造效果评估,实施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将从改造前的平均150毫克/立方米左右降至改造后的40毫克/立方米左右。
据估算,通过2013年到2016年“清煤降氮”工程改造,北京市共减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6.3万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2.3万吨、烟粉尘年排放量11.2万吨。
2017年是国家“大气十条”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北京市“清煤降氮”工作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目前相关改造项目已普遍处于实质实施阶段。
今年,北京将再完成4000蒸吨左右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实现市域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完成1万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督促燃气锅炉业主单位氮氧化物达标排放;实现朝阳、海淀、石景山全区和南部四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在农村地区取消700个村庄住户取暖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