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3—2030年)
2023-10-16
渭南市人民政府印发《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3—2030年)》,规划目标:
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依托热电联产电厂、工业余热构建跨区域的集中供热体系。城市建成区供热由热电联产电厂、工业余热、地热能替代,具备条件的县城建成区供热基本由热电联产电厂、地热能、工业余热替代。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燃煤锅炉,原有燃煤、燃气供热锅炉用于调峰备用。
推动禁燃区管控及煤质监管行动,各县市区政府依法将平原区域划定为Ⅲ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等高污染燃料(35蒸吨及以上锅炉、火力发电企业机组除外)。
严把燃煤锅炉准入关,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推动实施临渭区、华州区、渭南高新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深度改造,鼓励企业将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