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最新燃煤锅炉治理及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汇总
1、广东锅炉治理目标:
(1)通过综合运用燃料清洁化、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等措施,完成小型高污染锅炉更新替代。到2018年底,完成国家部署的高效锅炉推广,大幅提升锅炉效率,提高锅炉整体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2)目前出台的相关政策基本只注明淘汰10吨以下容量的燃煤小锅炉,不过按照大锅炉替代小锅炉的趋势,一般需要燃煤型锅炉的客户,采购20吨以上容量的燃煤锅炉更为放心。具体情况可对接我们的区域销售经理,进一步了解当地治理办法。
2、最新广东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广东新建燃气锅炉NOx指标≤150mg/m3,在用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浓度≤200mg/m3,参考标准为DB44/765-2017(征求意见稿)。
3、广东最新工业锅炉污染排放标准(含广东燃煤锅炉、广东燃油锅炉、广东生物质锅炉)
其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底关于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已经印发。针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作出了以下修改:
(1)更改了适用范围,明确了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2)收严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燃料锅炉贡及其化合物、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贡及其化合物和一氧化碳的排放限值;
(3)取消了燃煤锅炉容量段划分;
(4)取消了燃油、燃气锅炉按燃料类型的进一步分类;
(5)将烟气污染物的过量空气系数折算改为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折算,明确了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生物质气化锅炉的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
4、广东省锅炉整治特别说明:
(1)清洁能源是指: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符合下列条件的燃料:①液态燃料:灰分不大于0.01%,含硫量不大于0.2%, 运动粘度不大于20平方毫米/秒(mm2/s,50℃),残炭不大于5%,能在锅炉上正常燃烧并在没有采取任何治理措施情况下,其尾气污染物浓度低于现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液态燃料所规定的最高限值。②气态燃料:能在锅炉上正常燃烧并在没有采取任何治理措施情况下,其尾气污染物浓度低于现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气态燃料所规定的最高限值。
(2)高污染燃料是指:原(散)煤、洗选煤、水煤浆、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等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燃料。
(3)淘汰是指拆除、报废、注销、改燃清洁能源或生物质成型燃料、使用生物质气化项目。
意大利贵宾会股份的广东省特别项目:广东乳源40吨大型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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